各县(市、区)环保局、教育局、各有关学校:
我市各县(市、区)中小学在各级环保、教育部门的指导下,按照《吉安市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实施办法》和市级绿色学校考核标准,深入扎实地开展了“绿色学校”创建活动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,表彰先进,积累经验,经各县(市、区)环保、教育部门的共同推荐,市创建“绿色学校”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,决定对在“绿色学校”创建活动中成效突出的吉州区第四中学刘智勇、新干县沂江乡学校张发芽、吉水县第三中学陈虹兰、吉安县海尔希望小学李葆华进行表彰,并授予先进个人称号。希望被表彰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,继续巩固和发展绿色学校创建成果,不断提升创建水平。
吉安市环保局 吉安市教育局
二O一O年元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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