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环保局、民政局:
根据市环保局、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吉环办字[2006]9号)要求,各县(市、区)环保局和民政局上报了一批市级绿色社区。市环保局和市民政局对推荐上报的社区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,并按照《关于在全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吉安市市级绿色社区考核标准》对申报社区进行了实地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,经研究决定,吉安市吉州区马铺前社区、新干县滨阳社区、吉水县文峰社区、青原区新生社区、万安县城南社区等五个社区命名为市级绿色社区,现予以公布。
吉安市环保局 吉安市民政局
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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